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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园风光 · 生活百态

偷吻

提起弗拉戈纳尔《偷吻》,多数人脑子里浮出的是另一幅——埃尔米塔什那张更出名、卷进过波兰与俄国文物公案、还有徒弟热拉尔归属之争的同名作。大都会这一幅比它早了快三十年,更纯粹出自弗拉戈纳尔本人之手,而且藏着一个反差:以"奔放速写"闻名的他,偏偏在这里把表面磨得像荷兰人那样光洁灼亮。一个被追来的吻,据说还是牌桌上赢来的赌注。

先把最容易混的事说清楚:弗拉戈纳尔有两幅《偷吻》,网上大量资料把年代、尺寸、流传搅作一团。眼前这幅藏在大都会,约1760年;另一幅在圣彼得堡的埃尔米塔什,晚到1787—88年,常被认为有他的小姨子兼弟子玛格丽特·热拉尔参与、甚至主要出自她手。后者更有名也更命运多舛。而大都会这幅更早、更"纯弗拉戈纳尔"、也更"荷兰味"——分清这点,几乎是看懂它的第一步。

画面是一间陈设奢华的室内,真正撑起戏剧的是三个人。中间,一名年轻男子俯身过去,带几分强求地想吻住左侧那位穿奶白缎裙的女子,她半推半就,略有闪避。1786年那场拍卖目录描述得很克制:「室内,可见一年轻男子欲拥吻一年轻女子」。但妙处不在这一对,而在右侧椅上那第二个女子——她与被吻者分量相当,回身朝这边张望,与其说是看热闹的小侍女,不如说是同伴在替偷吻者"把风"。私密的越界由此成了一出有共谋感的小剧场:有人偷吻,有人放哨,看画的你成了第三层目击者——这条三人目光链才是它真正的结构。据传这个吻还是牌局的赌注所赢(宜当"据传"听,出处未独立坐实);若属实,便更带着赌约的轻佻底色。

真正让行家停下脚步的是它的画法。我们记住的弗拉戈纳尔,是《秋千》那种轻盈飞扬、近乎速写的画家。可这幅《偷吻》几乎反了过来:表面打磨得异常坚实、光洁,刻意模仿17世纪荷兰黄金时代风俗画那种精细质感与控光,馆方称之为一种"奇迹般、灼灼发光的光泽"。缎面的冷光、椅上的披肩、花纹地毯,每处织物都纤毫毕现。这不是偷懒,而是一次有意的炫技:青年弗拉戈纳尔向荷兰前辈"接招",证明那支笔不只会飞,也能慢下来、磨出珠光。所以它常被史家拿来反驳"弗拉戈纳尔只会轻佻速写"的成见——正是他技术幅度的证物。

这题材他是有师承的。老师弗朗索瓦·布歇正是洛可可香艳趣味的代言人;弗拉戈纳尔接过布歇的旖旎,却搬进更"荷兰式"的精确室内——布歇的情欲温度,配上荷兰的精微肌理。那些一丝不苟的缎子、披肩、地毯,本身就是大革命前法国贵族享乐的物质注脚:洛可可最擅长的正是这种以物写情欲——不必直说,光看那匹缎子怎么反光、那条放哨的目光怎么绷着,你就读到了空气里的暧昧与紧张。

它的来历也配得上这份讲究。这是弗拉戈纳尔最早的几件私人委托之一,作于首次意大利之行期间,一般认为受布勒特伊骑士长——法国派驻马耳他骑士团大使——委托(馆方说"很可能",非铁证)。画留在委托人手中,直到1785年他去世,次年遗产由勒布伦在巴黎主持拍卖,此后几经辗转,1956年由杰西·伍尔沃斯·多纳休捐赠入大都会。

所以下次有人说起弗拉戈纳尔的《偷吻》,你大可反问:哪一幅?站在大都会这幅面前,你看的不是文物公案的主角,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法国年轻人,在意大利的光线里近乎较真地把一个有人放哨、轻佻取乐的吻,磨成了荷兰画那样发光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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