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之歌
画里三个人共享一段旋律:少女一只手按着管风琴的键、另一只手悬在琴前垂落的浅色布幔上,丘比特双手鼓风供气,骑士侧身仰头张望。可这三张脸,没有一双眼睛看向同一个地方。伯恩-琼斯为这个构图反复打磨了近十五年,从铅笔习作一路画进情人所读的书页插图里。
- 艺术家爱德华·伯恩-琼斯
- 年代1868–77
- 媒材Oil on canvas
- 馆藏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
《爱之歌》(The Love Song)是英国画家Edward Burne-Jones于1877年完成的布面油画,画的是暮色里一片亚瑟王式的繁花草地。三个人共享一段旋律,却没有一双眼睛真正落在另一个人身上:少女一手按在小型可搬移管风琴的键盘上,另一只手抬起,虚搭在琴身前垂落的浅色布幔上——一只手在弹,一只手悬着没落下;她双眼睁开,目光越过琴与人望向画外。身侧的丘比特双手压着风箱鼓风,双眼紧闭;黑甲骑士披深红斗篷,赤足坐在草地上,头盔搁在膝头,侧身仰望她。
而唯一闭着眼的,是驱动这一切的丘比特:爱制造了歌,却看不见自己造出的效果;骑士望着她,目光是斜的,够不到她;连少女的弹奏也停在半途,一手还悬在空中。画题与情绪取自一支古老的布列塔尼民谣——"唉,我知道一首情歌,时而悲伤,时而欢愉"——伯恩-琼斯展出时附上这两句歌词。大都会引一位当时评论者的话作注脚:"这里没有故事,无需猜测情节,只需感受。"三道目光谁也没有相遇,正是画面"无故事可讲"的真正原因。
这份不讲故事的从容,是伯恩-琼斯反复回炉近十五年才磨出来的:起于约1860年的铅笔习作,之后两版水彩——1866年那版干脆省掉丘比特——直到赞助人William Graham出资放大,他1868年动笔,几度搁笔,1877年收尾;途中还把微缩版本画进1870年为情人Maria Zambaco所作的肖像里,藏在她正读的泥金手抄本插图中。学界因此多认为他把自己代入了那个求而不得的骑士——但画家未留自白,少女是否即Zambaco也无确证。
1878年此画在Grosvenor Gallery首展,评价两极。小说家亨利·詹姆斯盛赞其色彩,比作"如成熟的乔尔乔内,抑或浓郁生辉的提香"。而更早1865/66年那版水彩展出时,攻击刻薄得多:《泰晤士报》批其素描薄弱、格调"精英化、逃避现实、病态",《艺术杂志》索性讥为"绝对疯狂";作家W. H. Mallock更针对画中女子的情欲意味,形容她带着"精疲力竭的兽性慵懒"。褒贬盯着同一个靶子——这幅画不解释、只营造气氛,气氛里裹着的正是没人肯说破的情欲:三个人共享一支曲子,却谁都没有看着谁。
詹姆斯的比附并非客套:伯恩-琼斯参照的范本正是卢浮宫那幅《田园合奏》,当时公认出自乔尔乔内之手,现代学界已多改归提香名下,这层反转是两人都不知道的后话。哥特味的拉斐尔前派细笔叠上威尼斯式暖调,撑起的正是"只谈情绪、不讲故事"这条路,此画也因此被视为唯美主义代表作之一。沃尔特·佩特说,一切艺术都在不断趋向音乐的状态。伯恩-琼斯选的不是曲终人散后的合影,是琴声正响、却没有一个人看向该看的人的那一刻。